預拆解處理後的報廢汽車運至露天堆場儲存╃╃,然後按拆解計劃進行拆解作業▩•↟·•。報廢汽車的儲存注意事項如下│₪│◕:
1╃✘₪、汽車如需要疊放╃╃,應使上下車輛的中心儘量重合╃╃,以防掉落╃╃,且疊放時外側高度不超過3m╃╃,內側高度不超過4.5m;對大型車輛應單層平置▩•↟·•。採用框架結構存放的╃╃,要考慮其承重保護性╃╃,做到結構合理╃╃,可靠性好╃╃,並且能夠合理裝卸▩•↟·•。
2╃✘₪、所有車輛應避免側放╃✘₪、倒放╃╃,電動汽車在動力蓄電池未拆卸前不允許疊放▩•↟·•。
3╃✘₪、接收或收購報廢汽車後╃╃,應在3個月之內將其拆除完畢▩•↟·•。
4╃✘₪、電動汽車在動力蓄電池未拆卸前應單獨儲存╃╃,應採取防火╃✘₪、防水╃✘₪、防爆╃✘₪、絕緣╃✘₪、隔熱等保障措施▩•↟·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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